2025年大连理工大学录取规则及专业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几天出来

2025-07-20

大连理工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大连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大连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2019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十二条 大连理工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批次)可适当提高调档比例。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批次),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批次)。

第十四条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

第十六条 根据在各省份(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含艺术类专业),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均相同时,理工类优先比较物理科目等级,文史类优先比较历史科目等级。

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考生的要求: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文史类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

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要求: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各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

第十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理工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的相关招生专业与普通类专业将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连理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在主校区普通理科统一代码下招生,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关于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侨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布的2019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盘锦校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对考生高考应试语种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校区的英语【含英语、翻译】、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和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日语强化相关专业因实行英日双语教学,英语强化相关专业、金融学类、软件工程【含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含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和盘锦校区其他各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报考,其中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和大连理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大部分课程使用全英文教学和考核,英语水平低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建筑类和工业设计专业的学习需要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无美术基础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按照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类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

大连理工大学专业设置

具体专业专业大类专业小类
生物医学工程(本科)工学生物医学工程类
智能车辆工程(本科)工学机械类
储能科学与工程(本科)工学能源动力类
精细化工(本科)工学化工与制药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人工智能(本科)工学电子信息类
智能建造(本科)工学土木类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智能制造工程(本科)工学机械类
环境设计(本科)艺术学设计学类
城乡规划(本科)工学建筑类
环境生态工程(本科)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科)工学电子信息类
广播电视学(本科)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工学土木类
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工学能源动力类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艺术学设计学类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本科)工学海洋工程类
能源化学工程(本科)工学化工与制药类
功能材料(本科)工学材料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工学电气类
雕塑(本科)艺术学美术学类
商务英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生物工程(本科)工学生物工程类
工程力学(本科)工学力学类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本科)工学航空航天类
船舶与海洋工程(本科)工学海洋工程类
交通工程(本科)工学交通运输类
制药工程(本科)工学化工与制药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工学化工与制药类
建筑学(本科)工学建筑类
土木工程(本科)工学土木类
药学(本科)医学药学类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本科)工学电子信息类
数字媒体技术(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网络工程(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工学电子信息类
软件工程(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自动化(本科)工学自动化类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工学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工学仪器类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本科)工学机械类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工学机械类
工业设计(本科)工学机械类
车辆工程(本科)工学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工学机械类
金属材料工程(本科)工学材料类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工学材料类
安全工程(本科)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工程(本科)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本科)工学水利类
水利水电工程(本科)工学水利类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环境科学(本科)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海洋技术(本科)理学海洋科学类
生物信息学(本科)理学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本科)理学生物科学类
应用化学(本科)理学化学类
应用物理学(本科)理学物理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理学数学类
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理学数学类
英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日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翻译(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电子商务(本科)管理学电子商务类
物流管理(本科)管理学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工商管理(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汉语言文学(本科)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知识产权(本科)法学法学类
经济学(本科)经济学经济学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
金融学(本科)经济学金融学类
工程管理(本科)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哲学(本科)哲学哲学类

大连理工大学录取结果几天出来

大学录取结果通常在填报志愿后15天到一个月内公布,具体时间因批次而异,查询方式包括学校官网、教育考试院网站等。

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与批次关联

高考录取批次主要分为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四类,各批次公布时间不同:

本科提前批:最早可在7月上旬查询结果,一般在填报志愿后约15天。

本科批:录取结果在7月中旬陆续公布,周期约25天。

高职专科批:录取结果发布时间较晚,通常为7月底至8月中旬,需一个月左右。

具体日期需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可通过官方渠道关注动态。

大连理工大学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夕,面向新中国工业体系建设亲手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学校以培养精英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传承优秀文化、引领社会风尚为宗旨,秉承“海纳百川、自强不息、厚德笃学、知行合一”为基本特质的大工精神,致力于创造、发现、传授、保存和应用知识,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服务国家,造福人类。

大连理工大学1949年4月建校,时为大连大学工学院;1950年7月大连大学建制撤销,大连大学工学院独立为大连工学院;1960年10月被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4月设立研究生院;1988年3月更名为大连理工大学;1996年启动实施“211工程”建设,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共建大连理工大学;2001年启动实施“985工程”建设,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重点共建大连理工大学;2003年被中央确定为中管干部学校。2012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建设盘锦校区。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名单;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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