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时间及查询网址入口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公布
2025年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的录取时间有所不同,也就是你报考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的志愿提交后半个月的时间。具体来说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结果在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不同的批次公布时间不同,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在的批次,登录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查询。
2025年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网址请访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或首页,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录取结果查询页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njvtc.edu.cn/index.htm)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的档案,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3.对于进档考生,艺体类专业只限于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符合四川省专科批控制分数线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余各类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排序规则执行。
4.专业录取:我校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时,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办法,不设专业级差。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校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如我校第一专业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则录取结束;如我校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校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校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
5.加分政策:录取照顾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后总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无加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等对待。
6.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7.在总招生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可调剂各分专业计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专业和文科都上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加分政策
录取照顾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后总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无加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等对待。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各省招办的《2008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实旋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各省招办的《2008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实旋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为保证教育公平、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正式录取,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接受我校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高职)一年级学生。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自愿原则。学生应在充分认识专业间的差异和转专业工作严肃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发展要求,自愿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 发展原则。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 适度原则。各二级学院应以专业办学条件为前提,在学院转专业工作正式开始前,按专业将可转入人数报教务处审核。原则上,专业群内各专业转入转出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由学生自行选择;跨专业群转入和转出,由转入和转出二级学院根据自身资源协调确认。
第六条 择优原则。所有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应参加转入二级学院单独组织的选拔考核,择优录取。
第七条 合规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相关部门及个人应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及程序,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三章 资格要求
第八条 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经批准,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院认同,并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在校内参与创新实践、自主创业,具有创新创业兴趣、创新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需求的学生。
(五)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六)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在学生同意的前提下,学院在必要时可以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七)学生复学后,就读年级原专业已停止开设的,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五年制高职专科生;
(二)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者,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
(三)在校期间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学生;
(四)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者;
(五)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六)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七)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条 对口高职学生只能在对应专业大类范围内选择转入专业,不得跨专业大类转专业。
第四章 办理流程
第十一条 转专业办理流程:
(一)教务处在大一年级的第一、二学期结束前发布转专业通知文件,同时公布各专业可转入的学位名额。
(二)有转专业意愿的大一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时间,在学院转专业流程平台在线申请或提交纸质版《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核。
(三)转出二级学院应及时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转出条件。符合条件者,经班主任、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教务处。
(四)教务处汇总拟转出学生名单,复核其是否符合转出条件,将符合条件的转出学生名单反馈给转入二级学院。
(五)转入二级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将考核通过的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并对通过转专业考核的学生进行审核通过。
(六)教务处将符合转专业条件,且通过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第五章 学籍和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 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后,教务处做好转专业学籍异动。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第十三条 在未接到教务处的转专业通知前,学生必须继续留在原专业就读,参加期末考试。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执行学院规定,不得擅自接收转专业学生。未经学院批准私自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其所就读专业和课程考试成绩,学院不予承认。
第十四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计划,获得相应的规定学分,方可毕业。二级学院负责审核认定转入学生成绩和学分,认定标准为:在原专业已经修读且教学要求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一致(或高于)的课程,可认定其成绩及学分,不合格课程需按照课程学分收费标准缴费后重修;未修读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开设的课程,或在原专业已修读但学分要求低于转入专业要求的课程,须补修。二级学院应及时将审核后的转入学生成绩提交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统一做成绩处理。
因转专业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课程学分收取相应的补修费用,由二级学院通知学生自行参加相应课程跟班学习或自主学习。
第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后,学费从转入学期开始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已经发放的,不予退换,累计计入学生教材费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学院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最新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