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为全面发挥考试评价与招生制度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及培养创新人才方面的导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我市自2017级初中起实施的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见。
淄博中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本改革旨在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通过深化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我们将探索实施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以及“分数+等级”的录取模式。以此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全面掌握每门课程,减轻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自2017级初中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学业水平将考察学生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身心健康将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艺术素养将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及表现能力;社会实践将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动手操作和体验经历。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中考招生中,普通高中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
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自2017级初中起,考生需满足考查科目评价合格这一基本条件,同时将会考科目等级作为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录取时,将依据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时,将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在满足基本录取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至少达到4B3C(初中2018级起为九个等级中至少5B3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若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则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未达到4B3C(初中2018级起为九个等级中5B3C)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若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依次参考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高等级多者、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以上是五米高考小编为大家的淄博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