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考改革实施方案 创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

2025-03-27

为积极响应国家及省份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号召,进一步深化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青岛改革目标

本改革旨在革新考试评价与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实施“两考合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以及“分数+等级”的录取模式。

改革自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施(莱西市自2016年入学学生开始),至2020年,形成具有青岛特色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该模式将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同时,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考试招生制度,以及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改革考试内容和评价形式

1. 优化考试科目设置及成绩呈现方式。实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设置考试科目与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口语和听力3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道德与法治(80分)、体育与健康(60分,过程管理和目标效果测试各3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等,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由市教育局制定考试办法,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中学校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以分数形式呈现成绩,其他科目以等级形式呈现。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组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按学生总分排序,根据人数比例确定等级,A等15%、B等30%、C等30%、D等25%。艺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查科目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

2. 改革考试命题方式。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提升命题质量,减少记忆性、机械性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逐步取消考试说明,防止命题模式化。

创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

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录取方式。

1. 调整统招生录取政策。第一组合达到B等及以上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的考生,可参加优质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两组均达到C等及以上的考生,可参加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录取时,从达到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排序参照高考改革规定及我市实际确定)。

2. 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合理确定自主招生比例,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采用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方式,笔试科目不超过2科,明确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相关内容。

3. 优化指标生确定办法。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名额到各初中学校。录取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考生3科总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排序参照高考改革规定及我市实际确定),根据指标生名额确定人选。被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在3科总分基础上加15分参加统招生录取。

4. 推进综合高中招生。加快综合高中建设,探索高中阶段育人模式改革。学生在综合高中就读期间,可申请普职分流,经批准后选择普通高中或职业教育。

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完善招生管理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明确招生范围、规模等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招生办法和程序,及时公布考试招生政策、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以上是五米高考小编的青岛中考改革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助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