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学位证存活11天被作废 具体怎么回事
“正常是学校颁证给学院,但学院就没告诉我,还把学校颁发的证书给撤销了,这中间学院并没有书面或电话告知我本人。”34岁读研,如今已42岁的内蒙古任女士回想起求学不易,很是心酸。
女子读研8年获学位证仅11天被作废具体怎么回事
任女士,现年42岁,于2015年3月考入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攻读工程硕士学位。
在职期间,她完成了所有课程考核,满足了论文答辩、成果发表及外审要求。
然而,尽管多次申请,学位评审一直未得到学院批准。
直至2023年8月,当任女士准备采取法律行动时,学院才向她寄出学位证书。
此时,她发现该证书的颁发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而仅仅11天后,即同年7月11日,学院便公告撤销了该证书,宣布任女士“不授予学位”。
任女士及其丈夫(一名律师)认为,这一系列事件不仅不公平,而且可能涉及学院内部的个人恩怨,因为导师名下的四名2015级工程硕士均遭受相同待遇。
为维护自身权益,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任女士于2023年10月向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控诉同济大学。
法院裁定,同济大学延迟颁发及材料学院扣留学位证书的行为未侵害任女士的合法权益,且鉴于最终她获得了证书,故不具备起诉资格。
此外,法院认定学院的“不予授予学位”决定为过程行为,不可诉。2024年6月28日,法院正式驳回任女士的起诉。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就是现代版的‘官商勾结’!同济大学作为高等学府,居然能如此随意地剥夺学生的学位,真是让人寒心!
也有网友表示,“法院的判决简直是笑话!任女士经历了8年的煎熬,最后拿到的证书却被迅速作废,这种情况下竟然说她没有受到损害?法律的公正何在?”
那么,同济大学是否有权撤销已颁发的学位证书呢?
理论上,高校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撤销已颁发的学位证书,例如发现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然而,此案例中,撤销学位的理由并未公开,且发生在证书颁发后的极短时间内,缺乏透明度和正当程序,这引发了合理性和公正性的质疑。
同济大学怎么样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5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学校始于1907年同济德文医学堂。1912年与创办不久的同济德文工学堂合称同济德文医工学堂。1917年由华人接办,先后改称为同济医工学校和私立同济医工专门学校。1923年定名为同济大学,1927年成为国立大学。1940年迁至四川宜宾的李庄古镇坚持办学。1946年回迁上海以后,发展成为以理、工、医、文、法五大学院著称的综合性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