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康复大学招生章程

2024-06-29 09:15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康复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康复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康复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本科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康复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康复大学;学校代码:148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登云路36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十一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填报志愿的省份,投档范围内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2.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投档到我校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本人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对于按以上原则却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进档考生分数相同时考生排序按照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中同分比较规则。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生不限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智能机器人方向)、生物信息学专业对色盲色弱的考生不予录取,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康复作业治疗专业与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合作,1年级在康复大学学习,2-4年级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学习。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出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者,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康复大学。

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康复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未尽事宜以上级政策为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康复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2-57787777    传真:0532-57787666

招生监督电话:0532-57787137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登云路369号

邮编:266113

学校网址https://www.uor.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s://bkzs.uor.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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