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襄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襄阳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大道6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 毕业颁证:凡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条 学校简介: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是以襄阳技师学院为基础,2023年5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新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交通便利,地处诸葛亮躬耕地,历史文化名城——襄阳,位于襄阳市东津新区孟浩然故里鹿门山下、襄阳科学城中心位置,紧临襄阳东站(高铁站),是襄阳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东津新区十大公共建设项目之一。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总规划占地1008亩,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运动场等教学及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学校建有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7个校内实训基地,数控车、数控铣、光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等40个实验、实训室,教学、实训、实验设备资产1.6亿元,可容纳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已建设成为以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 “六位一体”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专业设置合理,现有智能制造、电气与自动化工程、车辆工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经济与管理、现代服务、公共课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八个教学单位,紧贴市场需求,现开设高、中职专业30余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个,襄阳市技能人才紧缺专业4个。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年承担各级各类职业培训10000人次以上。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9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93人,研究生65人,省市级名师工匠、技术能手20余人,大师工作室6个。
学校办学理念先进。秉承“德技兼修 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校企合作 共育人才”的办学模式和“1+X”证书制度(毕业证+若干技能等级证书),始终将产教融合作为办学的重要举措,着力培养具有工匠精神和工匠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学校办学成果丰硕。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全国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湖北省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师资培训基地、湖北省唯一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和襄阳市公共实训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及二级学院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对象为各生源省份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和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和规定调剂至其它志愿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其它应缴纳的费用。以上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相关单位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考生所在地民政等部门核发的相关有效证件向学校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地方资助部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时暂不交学费、住宿费,仅需先行缴纳书本费、体检费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大道6号
联系电话:0710-3622593,0710-3513238
电子邮箱:xykjzyxy@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xykjzyxy.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主管部门核定后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其它相关未尽事宜由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