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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方案

2020-11-18 16:19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方案公告如下:

在北京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

1.录音艺术专业在北京招生不组织校考,认可其他在京招生公办本科院校录音艺术专业的校考合格(本科层次)成绩。

2.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六个专业方向在北京招生,组织面向北京生源的专业校考。

3.美术学(师范)、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四个专业方向在京招生不组织校考,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学校将据此制定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方向招生简章(另行公布),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依照招生简章执行。

京外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录音艺术四个专业方向在京外招生省份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面向京外生源的校考。

2.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三个专业方向在京外招生省份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

学校将据此制定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方向招生简章(另行公布),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依照招生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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