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随着艺考的临近,各个高校也陆续公布了艺术类的招生简章。下面小编为大家总结整理了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
各省份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考生,按照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流程报名参加省统考。
三、招生计划及注意事项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动画专业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19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307名考生。均承认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和四川14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140名考生。均承认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面向河北、山西、浙江、福建、江西、湖南、重庆和四川8个省(市),计划招收30名考生。承认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专业名称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音乐表演 | 3 | 2 | 3 | 2 | 3 | 4 |
音乐学 | 3 | 2 | 3 | 1 | 3 | 5 |
舞蹈表演 | 2 | 3 | 4 | |||
动画 | 1 | 2 | 5 | 1 | 3 | 3 |
视觉传达设计 | 6 | 5 | 3 | 3 | 5 | |
环境设计 | 4 | 4 | 10 | 1 | 5 | 11 |
产品设计 | 4 | 2 | 3 | 3 | 4 |
专业名称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音乐表演 | 3 | 41 | 2 | 2 | |||
音乐学 | 3 | 36 | 3 | 2 | 2 | ||
舞蹈表演 | 12 | 2 | 3 | ||||
动画 | 30 | 4 | 1 | 4 | 3 |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27 | 4 | 3 | 2 | 1 | 2 |
环境设计 | 4 | 19 | 12 | 4 | 4 | 3 | |
产品设计 | 26 | 3 | 1 | 2 | 1 | 1 |
专业名称 | 广东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音乐表演 | 2 | 2 | ||||
音乐学 | 3 | 3 | 2 | |||
舞蹈表演 | 2 | 2 | ||||
动画 | 2 | 2 | 4 | 3 | 2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5 | 2 | 2 | 1 | 3 | 2 |
环境设计 | 3 | 3 | 2 | 1 | 3 | 2 |
产品设计 | 1 | 2 | 3 | 2 | 2 |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各省审批的招生名额为准,并根据各省专业合格考生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专业考试
嘉庚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
五、文化考试
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本省组织的高考。
六、录取原则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
1.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相应的艺术本科线基础上,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原则上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对于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
3.福建省艺术类实行“一档多投”方式,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别投档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福建省美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 = 文化成绩(含位次的平行特征分)×50%+ 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
4.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含调剂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若出现录取排序分相同的情况,则按《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1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注: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时不采用 “志愿清”方式,而采用同一艺术类别内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
七、学费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500元人民币。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
八、监督
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部门申诉(电话:0596- 6288720)。
九、入学与复查
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