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1年高职单招录取规则 有什么规则

2021-04-02 09:37

新疆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来看一下!

新疆2021年高职单招录取规则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和往届民语言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二)录取规则。各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院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并负责对报考本校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院校执行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名单要在院校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院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需于4月24—25日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确认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拟录取名单。

(四)相关事项。2021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什么是高职单招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简称高职单招)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而推出的重大政策,即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根据自身专业教学需要设置考试科目,自主命题、考试、评卷、面试、录取。高职单招主要是本省院校面向本省考生进行招生,一旦被录取,就不需要参加6月份的高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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