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加强监督,结合北京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全国共有287所高校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资格。在京高校有关情况可参考“具备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在京高校名单及运动项目”(附件),其他院校招生情况请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48号文件及高校招生简章。
二、报名条件
符合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含团体项目、接力项目)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考生须按各区高招办要求,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体育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等级运动员证书及证书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区高招办要加强报考资格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址为: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打印《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登记表》《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册》,为参加全市统测的考生打印《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表》,并将上述材料于2020年1月10日前送交市高招办。考生须认真填写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的项目名称及相关内容,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
三、体育测试
(一)部分运动项目专业全国统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20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对游泳、武术、跆拳道、击剑、棒球、射击、手球、垒球、橄榄球、冰雪、赛艇11个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专业考试全国统测。报考上述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统测报名。
上述项目的专业统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满分均为100分。上述项目实施全国统测后,北京市及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统考和校考。
全国统测结束后,有关高校根据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二)部分运动项目专业全市统测
我市将继续组织田径等8个项目专业的全市统测,全市统测委托北京体育大学组织实施。凡报考项目在统一测试范围之内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测,并参加招生学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只参加学校测试而没有参加全市统测或统测不合格的考生不享受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全市统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测试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羽毛球、网球。
测试时间:3月21日(上午8:00开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统一测试的考生一律不予补测。
测试地点:北京体育大学
测试手续:经市高招办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区高招办打印《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准考证》,并在测试前发给考生。考生应携带测试准考证、身份证和测试费检录后参加测试。
测试结果:分为A级、B级和C级,A级、B级为合格,C级为不合格。
自4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测试结果(网址为:www.bjeea.edu.cn,www.bjeea.cn)。
(三)招生学校资格审核及测试
除实行全国统测的11个项目专业外,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应组织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选拔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高校作为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管理及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19〕141号)要求,重点加强对在户籍地、学籍地以外省份获取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以及在集体或团体项目比赛中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的资格审核。
高校要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四、单独招生办法
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文化课考试与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此类考生的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五、填报志愿
考生在参加全国统测或全市统测、招生院校体育专项测试,并取得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认定的,须参加2020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填报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六、录取
高校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参照我市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划线有关要求予以适当提高,高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录取时,市高招办对文化课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七、有关工作要求
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批准的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及规定的录取规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不得超项目、超规模录取。高校须将参加招生考试考生的报名材料、测试答卷(或测试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并对测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备案。以备复查。
八、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招生高校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程序,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分层管理,制度到岗,责任到人。要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防止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出现招生事故,尤其要防止各种舞弊事件发生。凡在高水平运动队测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
学校名称 |
项目 |
1 |
北京大学 |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游泳 |
2 |
中国人民大学 |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武术 |
3 |
清华大学 |
田径、篮球、排球、游泳、射击、健美操、击剑、足球 |
4 |
北京交通大学 |
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跆拳道 |
5 |
北京科技大学 |
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跆拳道 |
6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田径、羽毛球、游泳 |
7 |
北京邮电大学 |
乒乓球、武术 |
8 |
华北电力大学 |
田径、篮球 |
9 |
北京化工大学 |
篮球、网球、健美操 |
10 |
中国农业大学 |
田径、足球、橄榄球 |
11 |
北京林业大学 |
田径、足球 |
12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武术、女子足球、健美操 |
13 |
北京师范大学 |
田径、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 |
14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游泳 |
15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篮球 |
16 |
中央财经大学 |
室内排球、沙滩排球 |
17 |
中国政法大学 |
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 |
18 |
中央民族大学 |
网球、排球、足球 |
19 |
北京理工大学 |
田径、足球、武术、冰雪 |
20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田径、排球、足球、羽毛球 |
21 |
北京联合大学 |
足球、健美操 |
22 |
北京工业大学 |
篮球、足球、排球、游泳、羽毛球 |
23 |
北方工业大学 |
棒球、垒球 |
24 |
首都师范大学 |
健美操、定向越野 |
25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篮球、游泳 |
26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田径 |
27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田径、攀岩、跆拳道 |
28 |
北京吉利大学 |
足球 |
29 |
北京舞蹈学院 |
冰雪 |
注:各院校2020年具体招收项目以各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