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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2020-06-06 21:59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下文是西安翻译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情,供参考查阅!

西安翻译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大学专业学费(每年)年份学制
西安翻译学院空中乘务13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工商企业管理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会计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建筑经济管理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建筑室内设计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旅游管理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旅游英语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商务英语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市场营销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物流管理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学前教育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应用德语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应用法语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应用日语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英语教育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助产14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应用日语14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电子商务15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15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软件技术1500020193
西安翻译学院旅游管理20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物流管理20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财务管理21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电子商务21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21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工程管理21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工程造价21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21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康复治疗学21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人力资源管理21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软件工程21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审计学21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1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汉语国际教育22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汉语言文学22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护理学22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小学教育22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学前教育22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朝鲜语23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德语23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俄语23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法语23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翻译23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日语23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商务英语23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西班牙语23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英语2300020194

西安翻译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西安翻译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西安翻译学院院全日制计划内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 西安翻译学院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奖学金每学生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生每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学生每年1000元。

第四条 申请学院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西安翻译学院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参评学年已经取得学籍注册;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年无任何处分记录;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按照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无不及格或零学分现象,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全部达标,学习成绩同一专业年级排名进入前20%者。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各方面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条 凡当年获得国家、省、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申报。

第六条 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申报。

第七条 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同时获得学院奖学金。

第八条 申请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 受到党、团、行政、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者,以及有违规违纪行为记录者;

2.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有不及格者;

3.报到注册无故迟到者;

4.入学前受过任何处分者;

5.留级或降级后的第一学年;

6.一学年旷课累计5节以上者;请事假累计5天以上者;请病假累计

10天以上者;

7.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

8.生活奢侈,铺张浪费者;

9.休学期间。

第九条 各分学院根据学院奖学金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和评议细则,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社会活动,遵守校纪校规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程序

第十条 西安翻译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十一条 获得西安翻译学院奖学金的学生为我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十二条 根据西安翻译学院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班级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初审名单,经辅导员(班主任)签名,连同有关材料交年级科审核,各年级科审核签字后、交院(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议,评议组长签字后,将名单和申请人填写的《西安翻译学院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及有关材料于6月20日前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申请学院先进班级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班主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充分信任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勇于为学生、班级凝聚力强;

2.有一个团结且联系广大学生的班委会,班委会能团结全体同学,能够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班委会能够自觉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

3.能积极引导学生勤奋学习。班级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互帮互助学风好,多数同学学习好;

4.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文明风气好,本学年内未发生违纪现象,班级内没有任何学生受过组织的行政处分;

5.积极参加学院和社会实践活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各分院本年级或本专业各项活动中起到带头作用;

6.申报先进班集体,须从获得年度优良学风班级称号的班级中产生。

第十四条按照西安翻译学院批复公告,学院于每年10月2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西安翻译学院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申报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西安翻译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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