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给湖北籍毕业生发2000元就业补贴
广东省发布政策措施推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中,对在广东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标准及时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广东就读湖北籍毕业生获2000补贴
广州将基层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对象,扩大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自2021届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3000元。对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广州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求职创业补贴,5月底前发放到位。
《措施》其他内容
《措施》要求扩大公务员招录规模,2020年公务员整体招录规模和数量不降低,市级以下机关尤其是县、乡级机关要积极吸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
实施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行动,今明两年各级事业单位要拿出空缺岗位的一定比例招聘高校毕业生。加大广东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扩大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规模。
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从医上岗退费”计划,鼓励引导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
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2000人,“西部计划”项目招募大学生志愿者500人,“山区计划”项目招募大学生志愿者950人。
全省开发1000个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先招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加强高校征兵宣传,扩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征集比例。
将毕业生实习与就业工作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产教融合实习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岗位和就业机会。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开发1万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重点用于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见习留用补贴等。
为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标准及时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