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宜春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间安排
2020年,我校在江西、湖南和山西3省设立艺术类专业校考,涉及专业为“书法学”和“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现对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和招生办法予以调整。
宜春学院校考安排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学校成立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晓春(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邱家明(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员:梁敏、龙建新、姚晓龙、涂以辉、黎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负责艺术类专业校考日常工作。
办公主任:黎明
成员:黄义强、皮俊敏、邱璇、朱叶
二、校考工作和招生办法调整
本着“疫情不解除,线下考试不组织”的原则,我校取消湖南、山西两省的“书法学”专业校考,认可相应省份统考成绩;将湖南省的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专业校考由“现场考核方式”调整为“考生网络实时录制提交视频作品考核方式”。
(一)“书法学”专业
书法学专业校考涉及江西、湖南、山西3个省份,有关省份校考工作和招生办法调整如下:
1.江西省校考笔试工作已经完成,将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和程序,继续执行后续的阅卷、成绩公示、合格名单公示和上报等工作,招生计划数不变,录取按《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2.取消湖南省、山西省校考,认可相应省份的省统考成绩,相应省份招生计划数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宜春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按《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非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二)“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专业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专业校考组织工作只涉及湖南省(河北、山东两省认可有关学校校考成绩),校考工作和招生办法调整如下:
1.湖南省该专业校考由“现场考核方式”调整为“考生网络实时录制提交视频作品考核方式”,录取按《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考试有关安排说明和要求如下。
考试时间:4月20日—22日8:00-18:00
考试方式: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登录学校指定的考试平台,进行网络实时录制视频并提交作品(具体考试平台网址、操作流程和有关说明等将于4月中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考试主要内容与时长: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素质(平转)+成套组合(两支舞),时长共6分钟;
舞蹈表演(健美操):基本能力+成套展示,时长共8分钟。
考试内容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宜春学院2020年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专业校考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适用于湖南省网络实时录制提交视频作品方式)》。
复核、复测工作:所有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组织严格的复核、复测工作,复测内容与校考专业测试内容一致。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在学校纪委部门调查后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至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作相应违规违纪处理。
2.河北省仍认可河北体育学院校考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请关注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有关公告,录取按《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3.山东省仍认可山东体育学院校际联考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请关注山东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有关公告,录取按《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三、评卷评分方式与成绩公布
1.评卷评分方式
(1)江西省“书法学”专业阅卷评分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确保评委不聚集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封闭阅卷评分;
(2)湖南省“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专业评分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确保评委不聚集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封闭评分。
2.成绩公布时间:拟于5月中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开通成绩查询。
四、其他事项
1.有关已报名考生退费问题:对于取消校考的专业,报名费将由所在省份统一退回到考生支付账户,学校配合有关省考试院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2.咨询联系:
电话:0795—3201926、3201962(学校招生办)
13576540012(邱老师,体育舞蹈方向疑问咨询)
18720623877(邹老师,健美操方向疑问咨询)
学院官网:http://www.jxyc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jxycu.edu.cn/zsw
宜春学院介绍
宜春学院地处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学校是一所专业涵盖了文、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育、艺术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公办本科高校,是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是江西省唯一一所教育部第一批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学校,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院士工作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