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秦汉赋税:编户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等。
演变过程
1、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2、战国秦汉时期:商鞅变法,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贵族地主、军功地主和商人地主。
2、王田制(王莽时期),把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
3、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度,使以大地主庄园经济为特征的士族门阀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
4、屯田制(曹魏时期),国家用强制手段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租的土地制度。
5、隋唐五代时期。门阀士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向以纯粹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庶民地主土地所有制经济转型。
6、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均田制是在不触动原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国家掌握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农民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的一种土地制度。
7、宋元明清时期。以纯粹租佃制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完全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