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警察学院录取规则及专业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几天出来

2025-07-18

内蒙古警察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内蒙古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内蒙古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资格条件(公安专业)
报考公安院校考生除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考察(公安专业)
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面试(公安专业)
考生须于高考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以考试中心公布为准),登录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网址,填报公安类(专科)意向性志愿,填报成功后方可参加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
面试时间: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
面试地点: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体检(公安专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第十六条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公安专业)
经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在专科提前批次网上填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专业志愿。我院根据考生志愿和各专业要求,按专业志愿清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对平行分考生,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
非公安专业考生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

内蒙古警察学院专业设置

具体专业专业大类专业小类
刑事侦查(专科)公安与司法侦查类
刑事科学技术(专科)公安与司法公安技术类
特警(专科)公安与司法公安管理类
政治安全保卫(专科)公安与司法侦查类
法律事务(专科)公安与司法法律实务类
法律文秘(专科)公安与司法法律实务类
警犬技术(专科)公安与司法公安技术类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科)公安与司法公安技术类
道路交通管理(专科)公安与司法公安管理类
治安管理(专科)公安与司法公安管理类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科)公共管理与服务公共事业类

内蒙古警察学院录取结果几天出来

大学志愿填报后,录取结果一般在10-15天内可查询,不同批次、地区和院校的具体时间有所差异

1、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差异

录取批次决定查询周期。高考录取按批次进行(如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各批次填报与录取时间不同。例如,强基计划录取结果可能在一周内公布,而本科普通批通常需10-15天。

2、省份和招生政策影响进度。不同省份的录取进度受考生数量、招录流程复杂度影响,例如人口大省的本科批结果可能晚于其他省份1-2天。2025年起全国多地实施新高考政策,合并录取批次后,部分省份的查询时间可能相对集中。

内蒙古警察学院简介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主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作为全区唯一的公安政法类高等学校,学院是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基础,承担着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重大活动安保以及应急维稳处突等重要职能,被誉为“北疆警官的摇篮”。

学院是我国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公安院校之一,是我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最早的公安院校,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纯正的红色基因。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48年3月内蒙古公安部在乌兰浩特市成立的直属训练科,同年7月举办第一期公安干部训练班,1953年内蒙古公安部在张家口市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干部学校迁址归绥市,与绥远省公安学校合并,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学校。1959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学校与内蒙古政法干校合并为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干部学校,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干部学校,2001年4月组建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院。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学校并入学院。2012年加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

学院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校园占地总面积963亩、建筑面积25.36万平方米,其中和林格尔校区745亩、建筑面积15.88万平方米,新城校区218亩、建筑面积9.48万平方米。内设正处级机构17个,其中政治部、办公室、教务处、后勤处、成人教育处、学生处等行政管理机构6个,侦查系、治安系、交通管理系、公安管理系、法律系、监管系、蒙语授课教学部、政治理论教学部、警体教学部、警训部、图书馆等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学院教师中,有1人享受公安部部级特殊津贴,1人被教育部、国家语委评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12人获评公安部全国公安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17人获评自治区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在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中,学院教师有2人荣获一等奖,3人荣获二等奖,8人荣获三等奖。近年来,学院多个集体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公安教育成绩突出集体”等称号。

学院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特警、政治安全保卫、警犬技术等8个公安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等3个非公安专业。学院教学训练条件完善,建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自治区公安厅信息化培训基地、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区公安民警心理行为训练中心、内蒙古景愿司法鉴定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机动车驾驶员训练基地、警务实战模拟训练中心、警务障碍训练场、警用武器射击馆等实训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电子数据取证、舆情与媒体沟通引导、危机处理、刑事影像技术、文件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痕迹鉴定、痕迹实验、道路交通管理技术等实验设施。图书馆藏书丰富,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学院紧紧围绕新时代内蒙古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公安厅“1+12+N”(学院+各盟市训练基地+公安厅业务总队)指导意见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坚持“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与自治区公安厅各警种及各盟市公安机关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深化校局合作、系队共建,着力培养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

学院生源质量优秀,近三年公安专业学生录取分数在本科线以上的占98%,一本线以上的占70%。2024年公安专业学生录取分数在本科线以上的达到100%,在一本线以上的占90%。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精神,自2016年起,学院公安专业毕业生参加公安部统一招警考试,初次入警(公务员)率及总体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

近年来,学院男子足球队获自治区“主席杯”高职高专组冠军,男子篮球队获得CUBA三级联赛内蒙古赛区冠军,女子乒乓球队获自治区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高职高专组冠军,羽毛球队获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混合双打、男子单打等4项冠军。在全国网络安全、全国大学生英语、数据情报分析、规范汉字听写、中华经典诵写讲、公安院校现场勘查技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等赛事中,学院学生屡创佳绩、捷报频传。

建校以来特别是开展学历教育46年来,学院为自治区公安政法机关培养培训输送了8万多名合格人才,还为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等8省区培养了大批具备少数民族语言运用能力的公安专门人才,对于维护祖国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学院培养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1人、二级英雄模范6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6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0人,以及一大批刑侦专家、办案能手,一大批毕业生已成为内蒙古政法公安机关的中流砥柱。

学院承担全区公安机关新录用人民警察培训、中级警官职务和晋升培训、警种专业培训、专项警务技能训练,以及公安部交办的全国公安培训等任务。学院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主动承接外警培训任务,目前已承办蒙古国警察机构的刑侦业务、禁毒研修、中高级警官培训等各类培训班21期,为促进中蒙双方国际警务合作作出积极贡献。俄罗斯联邦内务部鄂木斯克学院、东西伯利亚学院为公安部指定的我院对口交流院校,定期开展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活动。与蒙古国内务大学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不定期开展交流活动。2022年,学院首次承办约旦打击跨国犯罪研讨班,进一步拓展了国际交流合作领域。学院年均举办各类培训班60余期7000余人次。

学院是公安厅机关重大活动安保、应急维稳处突的重要力量,承担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及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等任务,为维护自治区社会安全稳定、震慑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学院师生参加了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纪念大会、中蒙国际博览会、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庆祝大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新时代新征程,学院将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目标,立足边疆地区、突出公安特色、服务社会发展,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祖国北疆应用型普通政法公安本科院校,为自治区培养适应新时代政法公安工作要求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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