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建筑大学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2025年安徽建筑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安徽建筑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安徽建筑大学进行查询。
2025年安徽建筑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安徽建筑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安徽建筑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安徽建筑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安徽建筑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安徽建筑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安徽建筑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安徽建筑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安徽建筑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安徽建筑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安徽建筑大学招生网址:https://www.ahjzu.edu.cn/zsw/
二、安徽建筑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安徽建筑大学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一)学生转专业应符合以下原则要求:
1.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在校学习期间允许在一年级、二年级各申请转专业一次。
2.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应与高考录取专业在同一招生计划类别(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等),且高考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应符合转入专业的首选科目要求(生源省未实施综合改革的不得跨原高考科类转专业)。
3.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在校学习未满一个学期的学生;
2.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
3.应予退学、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对应的专业学生;
5.专科起点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
6.从外校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
7.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一年级在校学生可于第一学期末申请转专业,二年级在校学生可于第三学期末申请学院内转专业。
第六条 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可单独申请转专业:
(一)确因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等(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的,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在学院内申请转专业。因身体条件受限确需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的高考录取成绩应不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招生当年最低录取成绩,且拟转入专业须为学生录取当年同一生源地投放招生计划的专业。
(二)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明显特长,已取得相应成果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具有明显特长的专业学习。
反映学生专业特长的成果应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在校期间以安徽建筑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与转入专业领域相关的三类及以上期刊论文(期刊论文类别按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附表1规定执行)。
2.在校期间以安徽建筑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发明人申请与转入专业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或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
3.在校期间以安徽建筑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学校规定的二类及以上且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中,获得最高等级奖排名前3名。
(三)休学创业学生在创业期间取得显著成果的,可申请转入与创业领域相关的专业学习。创业显著成果包含且不限于创立公司并实际运营,取得一定业绩和经济社会效益。
(四)退役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确需调整修读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可申请转入某一专业学习。
(五)学校调整本科专业结构或招生等政策变化致专业停招停办的,由学校为学生调整就读专业。原则上应调整到原专业所在学院的相近专业学习。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七条 转专业工作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开展。各学院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根据培养条件等办学情况,确定各专业转入计划人数及本学院转专业考核实施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教务处予以核准,报学校批准后执行。其中,二年级学生仅在学院内转专业,各专业转入计划人数及办法等由专业所在学院结合培养实际自行确定。
学校宏观控制转专业总体人数,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第六条对应的特殊情况转入人数不计)原则上累计不超过专业新生入学人数的30%。
第八条 教务处根据学校审批的各专业转入计划和相应考核办法,制定、公布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
第九条 符合转专业基本原则和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填写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报1个专业志愿。
第十条 学生所在学院应与学生充分沟通,审查其转专业资格。学生申请信息经所在学院审查通过后报送教务处。
第十一条 教务处审核并汇总学生专业意向,分发至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由转入学院根据考核办法组织考核。
第十二条 学生考核成绩经转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应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转入计划人数择优选录,形成拟转入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核。考核成绩相同且同时录取超出计划人数时,相同成绩的学生同时选录。专业转入计划人数未完成的,不再组织转入。
第十三条 拟转入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转专业试读手续。
第十四条 转专业学生到拟转入学院报到,按拟转入专业培养要求试读2周。试读期内,学生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转入新专业学习。未按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或试读期间主动放弃转入资格的学生,应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缺额计划不再组织转入。试读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学校批准,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十五条 符合第六条第(一)(二)(三)款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于第一或第三学期末向所在学院书面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拟转入学院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批准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符合第六条第(四)款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于退役复学后向所在学院书面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初审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批准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应编入同一年级学习,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和学期选课事宜。学生转专业前取得的课程学分,按照学校学分互认办法予以认定。
第十七条 转专业学生须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学校按转入专业培养要求审核其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
第十八条 转专业学生缴纳学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