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师范大学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2025年新疆师范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新疆师范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新疆师范大学进行查询。
2025年新疆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新疆师范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新疆师范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新疆师范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新疆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新疆师范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新疆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新疆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新疆师范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xjnu.edu.cn
二、新疆师范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新疆师范大学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一)对其他专业有兴趣爱好和专长者。需提供特殊专长证明材料,如在相关专业领域获得专利,或创新实践、创业并得到一定成果,或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刊物上独立发表申请转入专业领域有关的学术论文、作品,或在国家级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等;
(二)在读期间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
(三)学习优秀,申请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同一年级专业或班级前40%的,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专业或班级前20%的;
(四)退役或创业休学后复学的。
第四条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转专业仅限于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在校学生(不含本、专科预科阶段学生)。
第五条学生不能跨招生专业批次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文科生源学生只能转入相应的文科或文理科兼招的专业。按照高考综合改革新政策录取的学生,参考招生专业高考选科要求进行申请。
第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者;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四)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五)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六)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等行为受处分且尚未解除者;
(七)按照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特定的招生政策录取的、未使用国家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或录取时限制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专项生、免费师范生、单独招生、特培生(含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委培生等;
(八)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体育类、艺术类、专升本、特招生、单独招生等);
(九)应作为降级试读或退学处理者。
程序及时间安排
考试(考核)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转出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 1)”。学生不能同时申请转入多个专业,大二转专业学生需降级。转出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转出学院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转专业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 2)”,按学生申报专业整理并附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审理后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转交拟转入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三)拟转入学院遵照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选拔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学生工作部(处)。接收学生的名额不得超过公布的计划数。
(四)学生申请转专业后,如果需要撤销转专业申请,应在参加拟转入学院转专业考核前提出。
(五)学生工作部(处)对拟转入学院上报的“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附表 3)”进行审核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向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经学校批准后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六)学生工作部(处)下发学籍变动通知单,由转出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转入学院应安排导师负责对转入学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认定、补修课程、选课等进行指导。
(七)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学生工作部(处)下发的学籍变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注册报到。未下发学籍变动通知单之前学生不得擅自到转入专业班级参与教学活动,如有类似情况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按原专业教学安排旷课处理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条 因病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就读的学生,由本人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经校医院确认,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同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一条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的转专业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国家有关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待政策,本科一、二年级或专科一年级的服役学生,复学后可申请转到其他专业学习。
(二)退役复学学生办理完复学手续后,如有意愿转入其它专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新疆师范大学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表1)”。转出学院、拟转入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应予以通过资格审核及接收,并与其他申请转专业学生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退役学生转专业后续相关程序按其他学生转专业有关条例办理。
第十二条因创业休学学生复学后申请转专业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国家有关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的优待政策,本科一、二年级或专科一年级的学生,复学后根据自身情况需要,可申请转入与创业领域相关的其他专业学习。申请转入与创业领域不相关专业的不享受优待政策。
(二)对于休学创业有成效的学生,在办理完复学手续后如有意愿转入创业领域相关专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新疆师范大学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表1)”,另需提供创业事实支撑材料及学校有关部门复查合格认定材料。转出学院、拟转入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应予以通过资格审核及接收,并与其它申请转专业学生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