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解读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已出,招生章程是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规范性文件,是考生了解高校招生政策的主要途径,也是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招生章程中需包含:高校基本信息、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报考条件、2025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等其他重要信息。下面详细内容一起来看。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学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学费为9000元/人·学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7200元/人·学年;其他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6人间学生公寓为970元/人·学年(含空调费70元/人·学年);8人间学生公寓为550元/人·学年(含空调费50元/人·学年)。
(三)退费办法: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但不超过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第八章 学历文凭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学分、教学环节、职业资格证书等要求,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九章 资助措施
第十七条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俭学为辅的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
第十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及时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等文件规定,学校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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