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奖学金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什么时间公布

2025-07-01

2025年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高考录取结果一般在7月下旬开始公布,并在8月中旬之前结束。具体的录取时间可能会因年份和地区有所不同,但大致的时间是相同的。

2025年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录取时间因招生类型和省份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常见招生类型的录取时间:7月20号左右到8月中旬之前结束。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变动,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

此外,录取结束后,学校会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考生号)或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录取通知书的派送状态,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 “高考录取通知书运单查询” 处查询,或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订阅寄送信息通知。

二、2025年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官网查询

登录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网,点击首页右侧的“录取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在查询页面中,考生需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以及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录取结果。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网站查询: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找到“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点击进入“信息查询”子栏目,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录取结果”,然后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微信查询: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内点击菜单“招考服务”-“高考信息服务”-“信息查询”,选择“录取结果(统考)”或“录取结果(对口)”,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查询:下载并安装省教育考试院客户端,登录后在首页找到“录取结果查询”功能,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3、通过电话查询

招生办电话:可拨打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查询。

省招办电话:也可向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打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2025年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s://www.nmpower.cn/news/index/bigclass/6/smallclass/31.html

二、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

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

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实施细则。

二 奖励对象、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二条 奖励对象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 年起的学生;

3.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 年具备申请资格的学生;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第四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4.学习成绩排名与出勤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3%,无补考现象

5、学习成绩排名或出勤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但均位于前5%,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l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l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l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l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l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l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l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热爱本专业

7、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表现优良

8、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第五条 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经学校多次教育不改正者及弄虚作假者

2、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3、学习不努力,学习时间上网,旷课、旷操、旷自习、夜不归宿者

4、考试作弊者

5、夜不归宿者

6、打架斗殴者,帮助他人打架斗殴者

7、没有交清学费、住宿费者

三 名额分配与下达

第六条 学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自治区教育厅下达,学校在接到奖励名额后,根据各班学生人数、比例及在校表现,经学院分管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处研究确定,及时将国家奖学金的名额下达到各班级。本次根据研究决定,在2014级在校生中评选。

四 申请、评审程序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申请工作启动后,根据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由班主任到教务处查验学生学习表现,经所在班级进行评议,并写出班级评审材料。

第九条 学生工作处对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第十条 学校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至教育厅。

五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要刻苦学习,努力上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二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

六 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发放与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收到拨付的款项后,向获奖学生全额发放奖金,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十四条 国家奖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将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七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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