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音乐类考试报名时间及安排

2024-12-25

  (一)报名资格和流程

  取得艺术类高考报名号并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于2024年12月20日至22日(12月20日8:30开始,12月22日17:00截止),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点击微系统中“湖北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微系统”)或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进行专业统考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和相应科目的考试曲目并完成网上缴费。网报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视为未报名,不予安排考试。

  (二)报名要求

  1.阅读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注意事项。

  2.核对信息:专业统考报名系统将调用考生高考报名时的基本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是否为本人信息。

  3.相关要求

  (1)考生应按照在前期高考报名阶段选择的方向完成报名和参加考试,不得增报、改报、混报。兼报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类别(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2)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唱法、乐器类型、曲目等信息。

  声乐唱法分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唱法。考生报名时须填报一种唱法。

  器乐科目的乐器种类包括: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竹笛、笙、唢呐、管子、二胡、板胡、古筝、古琴、琵琶、扬琴、三弦、柳琴、中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古典吉他、萨克斯管、爵士鼓、电声键盘、电吉他、电贝斯。考生报名时须填报一种乐器种类。

  声乐科目须准确、详实填写两首自选曲目名称(外国作品须填写中文和英文名称)及词作者和曲作者;器乐科目须准确、详实填写两首自选曲目名称(外国作品须填写中文和英文名称)和曲作者。

  4.网上缴费:考生完成信息核对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生效,如考生缴费不成功,视为未完成专业统考报名。报名成功后不按时参加考试则按弃考处理,不予退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24】26号)文件精神,音乐表演方向报名费为240元/人;音乐教育方向报名费为300元/人;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的考生,报名费为300元/人。

  5.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25年1月6日8:30至考试结束,登录统考微系统或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流程及要求

  1.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笔试时间:2025年1月8日9:30-10:30。每位考生的具体笔试考场安排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为准。

  面试时间:2025年1月9日至15日左右。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规定的时间为准。

  2.面试流程

  (1)证件核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2)集中候考: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考生在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前须寄存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的物品,本场考试结束后凭准考证领回。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后(考试封闭区域指考点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的整个区域,包括警戒线范围内的考室、候考室、考务办公室、洗手间、消防通道等),应根据考点工作人员引导及场地标识有序排队检录候考。考生须通过虹膜核验(不能佩戴美瞳、隐形眼镜)后进入考场,并在规定的候考区域集中候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视为自动弃考,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分配考室:考生在入场刷证时随机分配面试考室。

  (4)抽取考试顺序: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顺序,考生用准考证和身份证换取序号牌并签字确认。

  (5)身份信息核验与采集:考生进入考室前需通过虹膜核验,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室,考生须将考试序号牌粘贴在身体醒目位置,由工作人员引导至规定区域,面对考室监控设备留存考生身份视频信息(采集正面头像及考试序号牌的时间不少于2秒,采集考试身份信息时,考生不佩戴口罩)。

  (6)考试:

  ①声乐科目,演唱2首声乐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背谱演唱,曲目自选。

  ②器乐科目,各种器乐(中西打击乐器除外)演奏2首器乐作品,先演奏1首练习曲,后演奏1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中西打击乐专业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背谱演奏,曲目自选。

  考生须按报名时所填报的唱法或乐器、考试曲目进行表演,否则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7)现场评分:各评委组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作出暂停、终止等指令。

  (8)领回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考完一个科目后将考试序号牌交还考室工作人员并领回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下一个科目候考。

  (9)视唱考试:视唱科目考试采取机考形式。视唱考试演示视频、流程和注意事项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网址https://zsks.whcm.edu.cn/),请考生注意查看了解。

  (10)离场:考生完成当天全部考试科目后,按照规定路线离场。

  3.考试要求

  (1)笔试要求

  ①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笔试考试开考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因开考即统一播放音频试题内容);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②考生进入考室时,不得携带考试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考室入口处接受安检,安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室。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对。

  ③笔试科目将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只允许携带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参加考试,客观题答案必须填涂在答题卡上的规定位置,填空题答案必须填写在答题卡上的规定位置,在试卷上和答题卡非答题区域作答的视为无效。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时应书写完整、规范,如出现书写不清晰、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将进行扣分处理。

  ④考生应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好本人准考证条形码。除此之外,不得做其它任何标记。

  ⑤考生在考室内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等。

  ⑥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清点试卷和答题卡无误后,依次退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室。待广播发出离开考点指令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错时离开考点。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

  ②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动弃考,禁止进场。误考、弃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③考生进入考场前,统一接受安检,除参考证件、考试所需乐器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如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考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④考点考场仅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雅马哈O2C型电子管风琴,如考生需使用其他型号,须自备),打击乐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五组)、排鼓(五件套)、大堂鼓。考生演奏以上乐器可使用考点配备乐器,其它乐器请考生自带。自行携带古筝、扬琴、低音大提琴等乐器的考生,到达考点后由考点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协助搬运。

  ⑤考室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其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譬如跺脚、拍掌、打节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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