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师范学院2024级新生入学须知

2024-07-22 10:45

2024级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大庆师范学院!

当你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按下列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届时到大庆师范学院报到。

一、凭大庆师范学院 《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报到。

二、新生是否办理户口迁入采取自愿方式。如果办理户口迁入,省内户口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户口簿原件(不需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户口迁移证原件。具体办理时间待报到后另行通知。

三、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组织关系转至我校的,需原党组织发起网上转接申请,由本人携带党员材料(密封),报到时交至所属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审核通过后办理线上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关系不能网上发起转接申请,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大庆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去往单位为:中共大庆师范学院**学院xxx支部委员会(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介绍信和党员材料由本人携带,报到后交所属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审核通过后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入。团组织关系需转至我校的,需在开学后由本人携带团员材料(密封),报到时交至所属学院团委,审核通过后在线上进行智慧团建组织关系转接。

四、新生报到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五、进行兵役登记查验。根据《黑龙江省兵役登记暂行办法》(龙征〔2018〕1号),黑龙江省自2018年起对适龄公民实行兵役登记情况查验制度。“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应进行兵役登记,报到时须携带《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大学新生报到时查验《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请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办理《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学生报到时进行查验。

六、我校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学生军训,军训服装不做统一安排,请同学们自行购买(海蓝迷彩军训服,请勿购买现役或仿制现役款式)。军训时间:9月2日至9月20日。军训服样式图如下:

精致海魂军训服【送帽子+腰带】

七、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住宿的床上用品需要自备,床铺内径尺寸1.9米*0.9米,自备行李请按此规格配备。

八、学校助困、助学及奖优措施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年度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设立年度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4.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铁人式”大学生专项资助资金。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继承和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具有铁人精神特质,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设立“铁人式”大学生专项资助资金。

7.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或学校师生员工捐资在我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9.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10.学费减免。减免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当前就读学年学费。

11.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助。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后,对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学生、孤儿等四类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具体发放金额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12.困难补助。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学习、生活,为部分学习、生活中遇到突发、临时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困难补助。

13.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4.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度收费标准为380元,优抚、重残、非大庆市户籍的低保大学生152元/年,大庆市户籍低保大学生回社区办理。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费标准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

温馨提醒: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因国家奖助学金和部分资助项目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预计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或其他资助项目的同学,可通过支付宝或报到后在线下银行申办黑龙江省社保卡。

安全预警: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要谨防骗子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等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家长、老师,以及我校大学生资助中心0459-5510158。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庆师学工”微信公众号。

九、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自报到之日算起,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未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请假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请假的,必须于8月31日(以当地邮政部门的邮戳日期为准)前,将由本人签字的书面请假报告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办,邮政编码:163712,收件人:李老师。

2.通过新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办(文学院一楼招生就业处112办公室)当面请假的,将由本人签字的书面请假申请提交李老师,并办理请假手续。

十、报到期间学校在大庆西站、大庆飞机场设有接站车。学校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十一、新生报到地点。入校后详见报到流程图(具体场地分布图报到时详见学校公示板):报到→办理住宿手续→缴费。

十二、新生入校后将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检查或复查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冒名顶替者,一律清退。

十三、相关部门、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459-5510088、5510288、5510303

学生处:0459-5510297(接站联系电话)

大学生资助中心:0459-5510158

大学生公寓管理中心:0459-5510161

信息中心:0459-5510126

学校门卫值班室:0459-5510181

法学院:张老师,0459-5510084,18603691959

教师教育学院:郗老师,0459-5510234,18545213648

外国语学院:武老师,0459-5510260,13114591136

化学工程学院:韩老师,0459-5510189,13946992130

机电工程学院:曲老师,0459-5510120,13125941689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苏老师,0459-5510289,15504570513

经济管理学院:董老师,0459-5510235,15776550351

美术与设计学院:郝老师,0459-5510176,15246142790

生物工程学院:苏老师,0459-5510142,13089056521

数学科学学院:夏老师,0459-5510035,18245998706

体育学院:徐老师,0459-5510195,18846160159

文学院:王老师,0459-5510286,15845896837

音乐与舞蹈学院:王老师,0459-5510239,1361464229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