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交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4-06-12 17:33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重庆交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十二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采取全英文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要求。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建议女生谨慎填报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

第十五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设计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在招生录取时不作视力要求;如要上船从事船员职业,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要求。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我校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联考成绩。

(二)考生投档规则原则上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或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综合分(投档成绩)有多种计算方式可供选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选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计算方式,综合分具体计算办法以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为准。

(三)考生进档后,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除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我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四)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总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第十七条 录取到招生专业大类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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