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大学录取规则

2024-06-12 12:34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重庆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和专业安排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含排序分即小数点部分,下同)为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等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时,第一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也相同者,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安排;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与各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商议同意后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非第一批投档(或顺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本条上述规定,在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安排。

(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投档模式为院校专业组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所报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其选考科目应符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类)的选科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类)中,戏剧与影视学类无统考(或联考)成绩要求,直接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投档批次以各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设定为准。艺术类其他专业(类)认可各省份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报考相关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应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具体报名条件、录取原则等详见《重庆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

第二十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师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一条 建筑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临床医学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类)学制为四年。

第二十二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专业(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强基计划)、物理学(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强基计划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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