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05-24 16:58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2845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院)简介: 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现有在校学生5200余人,建有省级“楚怡”高水平专业群2个,形成了以现代通信技术为主体,以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和邮政快递运营管理为两翼的现代邮电特色专业群布局,开设现代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邮政快递运营管理等18个专业及方向,是信息通信行业大国工匠的摇篮,深受社会赞誉。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24个省份进行统招,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实际情况,在保持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学校领导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学     制学费标准

选科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选科要求

(非改革省份)

信息通信学院现代通信技术3年5060元/年

选科不限、

职高对口类

文理兼招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3年5060元/年

选科不限

职高对口类

文理兼招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5G移动方向)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动力环境方向)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人工智能学院移动互联应用技术3年5060元/年

选科不限、

职高对口类

文理兼招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云网融合方向)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大数据技术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软件技术3年780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软件技术(网信安全方向)3年780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3年460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现代邮政学院邮政快递运营管理3年385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电子商务3年3850元/年

选科不限、

职高对口类

文理兼招
电信服务与管理3年460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市场营销3年385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大数据与会计3年3500元/年

选科不限

职高对口类

文理兼招

★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实际收费按2024年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标准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并按照投档成绩分数优先,从高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同分排序规则。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九条 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值计入录取排序成绩。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查询。

第二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 经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学校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邮政快递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开设了校企合作订单班;电信服务与管理专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软件技术专业分别设有方向。开设有校企合作订单班的专业,学生录取后,如有需要可提出申请,并通过遴选后到订单班培养。

第二十四条 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转专业相关管理办法,在本校当年招生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二十五条 学院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院学生处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四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最高分别为8000元/年、5000元/年、44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2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另外,学院还设有院级奖学金及合作企业设立的奖学金。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

邮政编码:410015

招生咨询电话:0731-85201868、85201878

招生咨询邮箱:812845533@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hnptc.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520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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