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录取规则

2024-05-23 14:46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学院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第十四条 学院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院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执行。考生填报学院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定向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在录取工作中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具体见各省公布和我院相关招生简章),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院在录取工作中,认可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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