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湘潭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4-05-23 14:26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湘潭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相对艺术类专业联考及高考。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基础,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别要求的按省级招办确定的原则执行。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投档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所有考生必须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学院将在录取期间与考生联系。如需退档,考生需主动与学院进行联系。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分档成绩。

对于同分考生,按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

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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