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4-05-23 14:22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 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各省(区、市)投档比例。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录取过程中,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根据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投档成绩优先,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所在省市排序规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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