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西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山西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学校使用生源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1.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按照各省(区、市)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2.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3.我校在山西省编制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招生计划时,对考生性别、乐器种类有具体要求,详见填报志愿指南。
第二十三条 学校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招生专业(类)对考生体检条件提出如下要求: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心理学、考古学、考古学(文物全科);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条(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酿造)、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态学、环境工程、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2条(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先进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