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仁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2024-04-16 15:52

录取规则

第五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本科“产品设计”专业考生在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类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以考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院校志愿投档以及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规定和加分政策。

第七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八条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

第九条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我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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