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公示

2023-06-17 11:30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南京林业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历史类入选考生472人,入选资格线193.667分(同分全部入选),物理类入选考生1032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7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25-85427320(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25-85428753(纪检监察机构)

电子邮箱:zsb@njfu.edu.cn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考生公示名单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注意事项: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查询详细情况(点击:志愿管理-查看详情-成绩查询)。

二、志愿填报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入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服务系统(gkzy.jseea.cn),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我校志愿,其专业志愿必须从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专业志愿顺序以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中填报的为准)。

三、录取政策

我校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评价分及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综合评价分=高考文化分+学校考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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