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2023-04-15 08:28

录取规则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1.考核成绩

普通高中及中职毕业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总分×30%+职业技能成绩总分×70%;

具有实践经历人员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总分×30%+职业技能成绩总分×70%。

2.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划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具体办法为:按照报考志愿顺序,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再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按报考志愿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院按照录取规则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普通高中毕业生参照职业适应性成绩、中职毕业生和具有实践经历考生参照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预录取考生信息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3.按国家政策规定,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4.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5.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7.新生入学报到时,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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