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职业大学高职单招计划

2023-04-14 20:49

录取原则和要求

(一)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考生总分不得低于180分。

(三)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四)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五)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六)根据上述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2023年4月16日—21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网址:http://www.xjvu.edu.cn)。

(八)2023年4月22日10时—24日18时,考生需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

(九)2023年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且不得调整专业。

(十)2023年4月30日后,学校将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予以公布,并于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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