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计划

2023-04-14 14:55

2023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二)录取规则: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执行招生计划情况。

1. 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

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专业招收男女不限,女生只招收明确填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专业志愿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调剂女生;

4.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 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时间:4月17日至4月21日。(公示平台:www.xjjtedu.cn以及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院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

(四)考生确认:4月22日10时至4月24日18时 ,拟录取考生需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五)相关事项。2023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6月1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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