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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招生计划

2022-06-29

2022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

退役军人计划

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

1、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分类分专业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且无学院认可奖励的奖励或特长的考生,按单项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将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同一大类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计划录满。若所报专业已录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最终报考人数不能满足计划数的专业可参照报考人数90%比例设置录取资格线。

按以上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之间适当调整或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北京中航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面试不合格的本专业不予录取。

2、录取手续:学院将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4、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待接到报到通知后前往我院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5、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相同分数下优先录取: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2)、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4)、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二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6、体检:依据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录取报到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4)、新生报到后学院组织严格的考生身份复核,如发现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所有考生录取后均按照学校相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综合评价招生

1、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录满。

报考人数不能满足计划数的专业可参照报考人数90%比例设置录取资格线。

按以上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之间适当调整或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2、综合成绩由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4、 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北京中航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面试不合格的本专业不予录取。

5、录取手续:学院将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6、已被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7、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相同分数下优先录取: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2)、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4)、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二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8、若所报专业已满,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9、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4)、新生报到后学院组织严格的考生身份复核,如发现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