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2-06-29 21:49

2022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院20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院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2000人,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和体育特长考生的招生计划分别20人。


第十一条  我院2022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总数为2000人,学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招生各专业人数及学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组

系部

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计划

收费标准(元/年)

备注

B1

资源环境系

环境工程技术

3年

175

4600

C类体育特长生和D类退役军人单招计划各20个,考生可在单招专业内任选适合自己的专业填报;该两类生源录取后不单独分班,与其他类生源采取同样的集中全日制教学进行管理。

分析检验技术

3年

125

4600

矿物加工技术

3年

75

4600

工程地质勘查

3年

90

4600

矿山智能开采技术

3年

110

4600

冶金材料系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3年

135

4600

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

3年

135

4600

储能材料技术

3年

190

4600

建筑工程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50

4600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90

4600

工程造价

3年

90

460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3年

35

4600

工程测量技术

3年

50

4600

机电工程系

数控技术

3年

90

4600

智能焊接技术

3年

45

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210

4600

智能控制技术

3年

90

4600

B2

经济管理系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90

35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年

45

3500

国际商务

3年

80

3500

1、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院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2、专业招生要求: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可填报所有单独招生专业,职业院校对口考生建议填报对口或者相近专业,但不限制对口类别。


(2)各专业企业招聘要求:所有资源环境系、冶金材料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各专业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高度近视,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


(3)国际商务专业对应的企业岗位要求英语成绩较好;矿山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对应的企业岗位要求男生。


(4)为保证顺利就业,自身条件不符合企业招聘要求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按公平竞争、公开选拨、公开透明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类别,依据报考专业志愿,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类别顺序为D类、C类、A类、B类。


第二十六条 免试入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院对口专业就读。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14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招生就业处审核。


第二十七条 录取原则


(1)A类、B1类、B2类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在该类单招录取计划总数的1.6倍范围外的,不予录取; A类、B类、D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中的职业心理测试低于30分的,不予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我院将根据各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分类别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我院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分批次公布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拟录取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如未按时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各专业空缺计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录取考生,补录名单另行公示。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优先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完成第一志愿拟录取工作后,如还有未完成专业计划,按以上原则,顺序递补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5)A类考生只能在A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B1类考生只能在B1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B2类考生只能在B2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1)不按规定参加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测试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舞弊考生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完全一样,只是考试形式不同。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当年普通高考(含职高对口升学考试)、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不能转校学习,不能转专业,特殊情况须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根据录取原则,在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时会与考生进行有效沟通,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www.hnyszy.com.cn及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731-22713079、22713066、22713033查询。  


第三十一条 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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