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04-13 10:52

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西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205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分省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分省招生计划参照资格审核入选资格考生比例分配。最终招生专业(类)名称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

(二) 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考生网上报名时的专业(类)暂统一为“高校专项计划”,具体专业(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根据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报,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

(三) 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西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综合素质考核表(见附件2),由学籍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因考生未按时按要求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信息填写错误、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结论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资格审核

考生生源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后,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底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五、录取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一、二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投档考生中,如上线生源不足,根据各省相关规定进行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就读地点为北碚校区。

学校分省份根据进档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公示有关录取结果。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运行与监督

(一)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严禁”、“30个不得”和“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有关工作。

(二)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原则、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布或公示。

(三)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学籍所在中学(单位)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入选资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传真:023-68367777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八、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什么样的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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