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情况纳入双一流评价
教育部要求导师接受学生和同行评价,作为招生、职称、评奖的重要依据。
9月28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全文。该意见对研究生培养教育的全流程做出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针对研究生分流退出、论文重复率检测、导师评价等多个层面提出明确要求,旨在全方位促进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
除了要求学位授予单位保证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研究生招考工作外,《意见》还强调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
对导师的指导责任,《意见》要求高校「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此外,《意见》还要求严格处置学术不端,提出学位论文作假将计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处理措施。
今年是首轮双一流建设收官之年,国内各大高校密集发布双一流建设专家评议结果引发了舆论关注。近期,对于双一流建设,教育部近期再次明确了将根据期末建设成效评价结果等情况,动态调整下一轮建设范围。不搞全覆盖,不搞终身制,不搞安排照顾的态度。
同时,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的通知,通知指出,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包括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个维度,包括高校毕业生调查和用人单位调查。
从2020年开始,教育部正式启动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调查范围为“双一流”建设高等学校。结合国家“双一流”建设工作安排,2020年调查范围为2017—2019届“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及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生就业单位。2021年起,用人单位调查范围将扩大到“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所有学科。调查结果将用于“双一流”学科建设成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