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湖北大学动态

湖北工业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 怎么申请评定

2021-10-10 15:37

在进入大学之后,很多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有机会拿到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定标准不一。下面是湖北工业大学奖助学金的金额及评定标准,供大家参考了解。

湖北工业大学奖助学金多少钱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80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上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均在前10%(一般为双第一);②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10%以外、30%以内的,且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学生。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前30%,同等条件下勤学励志事迹突出者优先考虑;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学生。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前60%,并且上学期考试不及格科目不超过2门;6.具备正式学籍。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限制
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省属高校毕业生按照《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规〔2018〕1号》执行。无限制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向户籍地教育部门咨询办理中西部地区生源
校内资助绿色通道在开学报到期间,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无限制
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3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约350个固定岗位
困难补助临时生活补助视具体情况,予以500-2000元补助在校期间突遇家庭变故或患重大疾病的学生无限制
专项困难补助视具体情况,予以100-1000元补助针对不同类型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如: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住偏远地区无法回家过年或回家路费不足、寒冬生活资助等)约为在校生5%
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1.学习满一学年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依据《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素质发展测评及表彰办法》测评确定。一、二、三等奖评选比例分别为在校生的3%、10%、12%(创新学院10%、20%、30%)
学习进步奖甲等300元、乙等200元1.学习满一学年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学分绩点班级排名较上一学年进步10名及以上,且当学年绩点在班级前15名(含)者,可获得甲等学习进步奖;3.学分绩点班级排名较上一学年进步10名及以上且当学年绩点在班级15名以后者或学分绩点班级排名较上一学年进步5至9名且当学年绩点班级排名在前15名(含)者,可获得乙等学习进步奖。依据评选条件产生
优秀毕业生奖励1000元1.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素质测评的平均分进行班级排名,按12%评出校“优秀毕业生”。 评选比例为在校生的12%
科技文化竞赛奖励根据情况奖励个人或团体300-8000元不等1.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依据《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奖励办法》评选确定。依据评选条件产生
考研奖励根据成绩情况奖励500-2000元。1.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及学生寝室;2.依据《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评选确定。依据评选条件产生
感恩之星1000元1.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依据每年的“感恩父母、感谢老师、感动校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确定。 全校10名
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5000元;“十佳大学生”提名奖1000元。1.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依据每年的“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通知确定。 “十佳大学生”和“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各10名
“铸梦工程”能力提升资助根据培训项目确定1.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校级“铸梦工程”能力提升培训设立通用能力培养、专项技能提升和综合素质拓展三大模块,每学期开展不少于4个主题的培训活动;3.学院相应开展切合学生需求和专业特点的自主培训活动。每学期参训学生人数不低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10%
社会资助红安“惠农学子”助学金10000元(每月发放10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向原籍在革命老区(湖北红安、湖北麻城、河南新县)的艺术类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进行捐助由捐助方确定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3000元低收入家庭及特殊家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资助对象由捐助方确定。由捐助方确定
燕宝奖学金4000元(连续奖励4年)奖励捐助方规定的宁夏14个县区、8个乡镇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由符合条件的新生进入大学前在生源地申请,高校负责核实学生报到注册情况,资金直接由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汇入学生专用银行卡内。由捐助方确定
其他社会资助捐助方确定资助标准捐助方确定资助对象,学校负责核实信息和发放。由捐助方确定

湖北工业大学奖助学金申请评定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大一阶段学生获得的都是校级和社会的奖学金,同时大一学生获得的奖项较少,因此获奖方面占比相对较少。主要评选标准一是各科加权平均成绩,二是体育成绩一般都单独作为一项考核所占比例我们学校为10%,三是综合测评,主要是大家评定,这项占20%,一般互相之间相差不到2分。三项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成绩,但前提是不能有挂科,有挂科就没有资格申请奖学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