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2021年西藏高考成绩查询系统入口(6月25日开通)
【摘要】从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了解到,2021年西藏高考成绩预计将于6月25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高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另行公布,详情如下:
从6月10日起,西藏将全面开展五米高考网上评卷工作,预计6月25日公布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考生开放高考成绩查询通道,届时考生可查询高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另行公布,考生可关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http://zsks. edu.xizang.gov.cn/)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了解情况。
一、查分方式
2021年西藏高考成绩查询方式另行通知,我们可以参考去年的查询方式。
1.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地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
点击进入>>>2020年西藏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2.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信息查询系统
地址:http://xxcx.zsks.edu.xizang.gov.cn:8082
点击进入>>>2020年西藏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3.电子政务网
地址:https://www.xzzwfw.gov.cn
点击进入>>>2020年西藏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4.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
5.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
地址:http://ptgx.zsks.edu.xizang.gov.cn:8082
点击进入>>>2020年西藏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6.电信声讯台
查询电话:96833513
7.移动声讯台
查询电话:12580
8.中国联通短信查询
准考证号#发送到10655899
二、志愿填报
(一)批次设置
普通高考录取批次分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含提前单独录取重点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专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专科院校)、国家专项计划院校、地方专项计划院校、高校专项计划院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第三批高职(专科)批次。
(二)志愿设置
1.传统志愿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仍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每个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的院校(专业):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
2.平行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的有国家专项计划院校和地方专项计划院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院校。
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未完成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视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3.每个考生在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院校与专业(音乐、美术和舞蹈不得跨类混报)。
4.限报院校以正式公布的《西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志愿填报
1.所有考生一律在网上凭报名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志愿填报统一安排在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填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应依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3.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梯度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各地(市)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
4.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高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5.征集志愿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招生办根据招生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和录取工作进度安排,在西藏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上及时公布招生院校计划信息,征集志愿方式和时间等。
三、录取安排
1.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实行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工作人员外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2.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招生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3.高校录取新生须按我区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且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代为录取,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自治区招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5.我区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绝大部分考生为少数民族。高校录取新生必须按规定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