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校联招 | 华侨大学2021年两校联招考试录取规则及相关说明
一、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线
1.普通类本科专业:
普通类专业(非艺术、体育类)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科总分不低于320分。
2.艺术、体育类专业(简称“术科专业”,下同):
术科专业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科总分不低于240分。
备注:我校术科专业包含: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舞蹈学及体育教育4个专业。
为保证术科专业培养质量,我校原则上只录取分数达到240分以上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术科专业的考生;非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术科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酌情予以录取。
3.预科:
预科A班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科总分不低于240分。
预科B班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科总分不低于200分。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将于7月份寄送两校联招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以考生报名时所留通信地址为依据,具体如下:
1.内地地址及其他非港澳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
2.香港地址的学生,请至华侨大学董事会香港办事处领取(7月26日-8月5日,找办事处蔡老师领取学费缴费单,缴费后再领取正式录取通知书);
3.澳门地址的学生,请至澳门中华教育会领取。
邮寄信息变更者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新的通信地址及姓名、准考证号、联系方式发送至我处工作邮箱(hqdxjwzs@sina.com),过期不再接受修改。
三、新生个人信息核对
请新生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注册联上备注的考生个人信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末两尾数字可不体现),如果有错误,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立刻将所需修改个人信息发送邮件至我校招生处(hqdxjwzs@sina.com),注册联须于注册报到当天撕下交给所在学院。
◆未能在入学前及时向招生处更正个人有误信息者,入学注册后将无法更改。
◆新生入学后,我校有权利随时对其体检条件或个人身份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入学报考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与学习资格。
四、关于两校联招和全国联招存在重复录取的情况说明
两场考试录取结果不冲突。华侨大学在进行全国联招的录取时,将会参考两校联招录取情况进行相关调整。原则如下:
1.考生在两类考试中均被录取且专业一致(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预科),我校只寄送一次录取通知书。
2.考生在两类考试中均录取至本科(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专业),但录取本科专业不一致者,华侨大学均将寄发录取通知书,学生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到;
3.考生在两校联招录取为本科(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专业),全国联招录取为预科的,不再寄送预科录取通知书;考生在两校联招录取为预科A班的,全国联招录取为预科B班的,不再寄送预科B班录取通知书。
五、关于预科A班及B班的说明
1.我校预科班的教学内容为衔接华侨大学本科的高中基础知识强化课程,不针对两校联招考试或港澳台全国联招考试提供复习培训课程,且录取我校预科的学生,预科期间不允许考取其他学校。
2.录取为我校预科A班的学生,经过一年预科学习,校内考核合格,可直升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3.录取为我校预科B班的学生,经过一年预科学习,校内考核优良,可直接保送本科;校内考核合格,可升入预科A班继续学习;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有机会通过两校联招、全国联考考试报读我校本科
六、新生开学及防疫须知
新生开学日期:2021年9月4日。
若因受疫情影响变更开学时间,我校后续将发布相关方案,请及时关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华侨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
七、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招生处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5678。
传真:0595-22691575
电子邮箱:hqdxjwzs@sina.com
华侨大学董事会香港办事处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367-373号上润中心19楼D座
电话:852-25645133
传真:852-25645557
电子邮箱:hquhk@yahoo网址未加载
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00E第一国际商业中心2001-2002
电话:853-28702291
传真:853-28523624
电子邮箱:hqumo@hotmail.com
澳门中华教育会
地址: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七楼
联系电话:853- 2833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