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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06-10 08:06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国标代码:11903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司法部直属)

办学层次: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 制:四年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招生计划总数1350人,根据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力需求、各省份生源、学校往年录取及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分配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各省份的具体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官网招生网页上也将发布相关信息。

三、招生专业

2021年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共11个,分别为:监狱学专业、监狱学专业(心理矫治方向)、监狱学专业(矫正教育方向)、监狱学专业(政治工作方向)、监狱学专业(劳动改造方向)、侦查学专业(狱内侦查方向)、禁毒学专业(戒毒方向)、数据警务技术专业、司法警察学专业、法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监狱学专业(含各专业方向)、侦查学专业(狱内侦查方向)、禁毒学专业(戒毒方向)、数据警务技术专业和司法警察学专业为享受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我校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都在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在提前批录取院校栏内填报我校志愿。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二)招生条件:根据司法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考察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政治考察必须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1)考生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

(2)考生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考生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

(4)考生本人有吸毒、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5)家庭成员正在服刑的。

考生从我校官网上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1年招生政治考察表》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考生应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将政治考察表交给工作人员。若个别省份因疫情等原因不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察表由本人在入学报到时交给学生处。

2.面试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必须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

3.身体条件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2)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3)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4)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5)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7)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4. 体能测试合格。

(三)考生须按照相关公告、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才具备投档和录取的资格。若个别省份因疫情等原因不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考生的身体条件由我校按照投档时其电子档案中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记载的体检项目,根据有关文件和本章程规定逐项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规则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

(二)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线;对不再分别划定本科一批线和本科二批线的省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省份划定的本科批线。对符合条件的投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三)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均相同的,优先录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考生。

(四)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五)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经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符合条件的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

(六)认可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七)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及专业方向。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又不愿服从专业及专业方向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506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七、奖、助学金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奋奖学金,同时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学生管理

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学生入学后,均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

九、毕业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颁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就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及专业方向实行按需培养,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由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面向我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按规定选择职位,其中监狱学专业(含各专业方向)、侦查学专业(狱内侦查方向)、禁毒学专业(戒毒方向)、数据警务技术专业的毕业生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学专业的毕业生录用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及专业方向的毕业生也可通过其他方式自主择业。

法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2个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包括通过参加国考、省考等公务员招录考试就业,通过参加企事业单位入职招聘等方式就业,通过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升学深造等。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 话:0312-5910067、5910069

传 真:0312-5910065

电子信箱:3442721646@qq.com

(二)招生监督

纪委办公室:

电 话:0312-5910317

电子信箱:zjyjjjc@126.com

(三)学校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邮政编码:071000

(四)学校网址

http://www.cic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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