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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职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6 00:00

一、学校全称:九江职业大学——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院校代码:11505(国标码)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大道88号(濂溪校区)

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1号(鹤问湖校区)

六、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向中西部地区生源大省倾斜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七、2021年三年制大专招生专业(44个),学制3年:园艺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现代物业管理、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护理、助产、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茶艺与茶文化、会展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舞蹈表演、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学前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现代教育技术

八、录取规则:

1.严格按阳光招生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文史理工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上按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剂。

3.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定执行。

4.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5.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校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九江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二、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学生公寓800元或1000元/人学年(四人空调间1000元)。

十三、关于资助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四、附则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九江职业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电话:0792-8375558、8377677、8189297 传真:0792-8371775

网址:www网址未加载.cn 邮编:332000

咨询QQ:800087558、3263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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