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考生应对应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精准报考。“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一高校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普通类本科批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独立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时,其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高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提出本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应对应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精准报考。一是要符合首选科目要求。物理科目组合下的专业组,只有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下的专业组,只有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能填报。二是要符合再选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符合首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提出1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例如某校某专业组对化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选考化学的考生才能报考。
招生专业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均须选考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这2门科目方可报考。例如某校某专业组同时对化学和生物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同时选考化学和生物科目的考生才能报考。
招生专业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只需选考其中1门的,考生选考该2门科目中的任意1门即可报考。例如某校某专业组要求考生选考化学或生物科目,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只要选考科目中有化学或生物科目的考生即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