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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2 00:00

一、学校全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我院旅游大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残疾。

4.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5.我院艺术类专业仅在安徽省招生,已通过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我院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的综合分数排名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具体以2021年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招生办法执行。

六、颁发证书: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印鉴);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内容:

我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安徽省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学生试点院校。学院现有2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合肥市大学城,开设管、工、经、文、艺、农六大门类42个专业,目前各类在籍学生近2.1万人。专任教师中,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71人,其中教授28人,含二级教授1名,博士生导师1名,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15名,省级教学名师14名,省级教坛新秀21名,省级教学团队16个。

学院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近五年,学院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63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7项,参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

2020年,学校在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中期验收中被评为A档,并位居前列。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1- 63865657、63865888(招生办),0551-63865815(院办公室)

二级院部咨询电话:

财会金融学院0551-63865025

经济贸易学院0551-63865003

文化创意学院0551-63865001

信息工程学院0551-63865857

公共教学部 0551-63865851

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在线”

十、 学院网址:www.afc.edu.cn

十一、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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