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介绍
一、专业简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从1995年开始培养本科生,2007年8月被评为广西区优质专业,电力电子及电气传动学科于2013年7月获批为广西首批重点学科。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本专业现有专职教师2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1名,正高5人,副高6人,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人选1人,广西高层次人才D层次1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人。专职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占37%,具有工程研究背景的占56%,具有博士学位的占52.6%。
本学科拥有用于本科生培养的电力系统实验室、电气控制实验室、电机与控制实验室、综合自动化等实验室;已经建有国家级“机电综合工程训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广西区级“机械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广西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广西区内外12个本科实践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了较好的科教协同和实践实训条件。近三年本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成绩显著,居广西区前列。本专业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 奖励 36 项、省部级奖励 54 项。目前在校本科生 500 余人,毕业生实践能力强、就业面广,就业率保持 95%以上,其中南方电网录取率排广西第二。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国家经济与科技发展的需求,具备应用研究、产品开发和工程实践能力,坚守职业道德规范,拥有国际视野、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的合格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学生毕业五年后具备:
1、能够在电气行业相关企业和工矿企业基层从事电气生产、系统运行、自动控制、输配电工程设计与建设,以及技术服务等工作,适应独立和团队工作环境;
2、能够在社会大背景下,以法律、伦理、监管、社会、环境和经济等方面视角管理工程项目;
3、能够在电气工程实践中与同行有效沟通与交流,规范撰写工程技术文件;
4、通过终身学习适应职业发展,在电气工程领城具有职场竞争力。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当达到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规定的能力,即:
1、应用工程知识: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电气领域的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解决电气工程领域设计、控制、运行与维护所面临的复杂工程问题。
2、分析工程问题: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电气工程的基本原理,在电气工程项目设计、建设阶段,借助文献研究,能正确识别、表达、分析电气工程复杂问题,并给出有效结论。
3、设计与开发:依据对电气工程复杂问题分析得出的有效结论,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能设计满足特定需求与技术指标的电气工程技术方案与运维方案等,并在方案中能够遵循电气规程、规范,体现创新意识,综合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工程问题:能够利用电气工程领域的相关科学原理,完成电气工程复杂问题的相关实验设计,并能完成实验,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与解释,可综合实验数据的分析结果和相关信息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开展电气工程复杂问题的模拟、仿真与设计,并理解当前技术与工具的局限性。
6、评价工程伦理:能够基于电气工程、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的相关背景知识,理解并评价电气工程实践与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分析方案的合理性,理解工程师应承担的责任。
7、理解可持续发展:在电气工程复杂问题的设计与实现过程中,能够理解和评价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给出合理化建议。
8、遵守职业道德: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文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在解决电气工程复杂问题时,能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与规范,履行法律与社会约定的责任。
9、开展团队工作: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并开展有效的工作。
10、有效沟通交流:能够就电气工程复杂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有效沟通与交流,能规范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能清晰陈述发言和表达,并响应指令,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应用项目管理:在解决电气工程复杂问题中,能够理解与应用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下应用。
12、实践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四、学位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65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37学分、基础必修课29学分、通识选修课8学分、专业基础必修课46学分、专业限选课6学分、专业任选课4.5学分、实践环节34.5学分,个性化任选课程平台8积分。
五、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
1、标准修业期限:4年;
2、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学生修满学分并达到:
1、符合德育培养目标要求;
2、完成第二课堂规定的学分;
3、符合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4、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可获得毕业证书。获准毕业并符合国家学位授予条例,且学分绩达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者,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