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是什么?毕业就业安排怎么样?
2013年起,江西省人民政府就开始实施本科师范生免费教育,目前江西公费师范生招生院校有3所,分别是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和赣南师范大学。关于2021江西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是什么、毕业就业安排怎么样等问题,本期老师将为大家解答。
一、江西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根据《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江西公费师范生。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或省属师范大学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2、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省属师范大学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加入公费师范生队伍。
录取时可增加面试环节,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师职业能力倾向和教师职业人格特质。
二、江西公费师范生毕业就业安排怎么样?
公费师范生与省属师范大学、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辖区无中学或编制不足的市辖区、开发区由设区市教育局代为签订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
公费师范生毕业履约任教期限为6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结合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需要,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公费师范毕业生原则上一律按入学前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就业。
以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毕业就业安排为例:
公费师范毕业生原则上以县(区)为单位回生源地任教,包括设区市属中小学、县属中小学均可就业,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确保其有编有岗。
对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其本人填写跨地区就业申请表,经生源地、接收地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同意,应届毕业时可跨地区就业:
1、因婚姻关系,申请到配偶户籍(非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的。(提供结婚证明)
2、在读期间父母一方或双方户籍迁移至生源地以外的。(提供父母户籍迁移证明)
3、毕业当年,生源地编制紧缺无法安置的。(由生源地教育局会同编制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在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以前,各地各校不得与非本地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学校与教育管理部门之间流动。也就是说,公费师范毕业生既可当教师,成为教学名师、教育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成为教务主任、副校长、校长乃至教育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