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2019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19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考生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7611、88907516。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2月25日
考生号 | 考试科目 |
违规事实 |
拟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19332302101107 |
机械类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所报名参加的2019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19336806101001 |
机械类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
所报名参加的2019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
第五条、第九条 |
19333219117039 |
其他类(安全防范专业)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所报名参加的2019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19330108110179 |
财会类 |
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 |
所报名参加的2019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
第五条、第九条 |
19331902110039 |
财会类 |
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 |
所报名参加的2019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
第五条、第九条 |
19333032112113 |
商业类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所报名参加的2019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19338219116047 |
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所报名参加的2019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19331901116030 |
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所报名参加的2019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
第五条、第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