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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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辽宁省
本科医药类公办
精神医学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心理学、精神医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开放的视野,能在医疗卫生机构,医药领域,科研部门,学校等从事与精神、心理内容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医学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熟悉与精神医学相关的基本知识,掌握精神类疾病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与治疗原则,能够进行正确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并具有处理急重症、多学科协同诊疗能力,掌握心理咨询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实用型人才。
课程设置:系统解剖学、生理学、预防医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基础、心理学导论、临床精神病学、儿童精神病学、司法精神病学、临床心理学。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到各级医药院校、综合医院、脑科医院、心理咨询机构、特殊培训机构、科研部门及精神卫生保健机构、社区等从事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