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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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贵州省
专科(高职)医药类公办
录取规则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学生。
2.学院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进档范围内,遵循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原则(专业清),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录取;在录取专业不满的情况下,按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分数相同,遵循志愿。
3.学院对录取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